深化执法司法协作 共护国家公园——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入三江源国家公园开展巡回宣讲

来源: 中廉法治网  日期:2026-08-17 20:16:58  点击:次  分享到: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2026年8月15日至17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组织基层藏汉双语法官、执法人员深入长江源园区腹地治多县、曲麻莱县,开展生态法治宣传,有针对性地提升生态管护员及当地群众的生态法治意识。

   为从源头减少生态环境资源纠纷与违法犯罪行为,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宣讲期间,青海高院与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签署《三江源生态预防性司法保护合作备忘录》。整合审判机关、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的资源与优势,坚持生态优先、预防为主、协同共治、司法保障的原则,建立“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协同保护”的预防性司法保护合作机制,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具体在生态环境风险预防信息共享与预警、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联动、生态环境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生态环境司法建议与决策参考、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协同行动等方面深化协作。并省州县三级法院与长江源(可可西里)园区国家公园管理委员会及治多管理处、曲麻莱管理处召开执法司法协同座谈会,围绕三江源国家公园跨区域集中管辖法院西宁铁路运输法院近年来审理涉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全链条办理流程展开座谈,共同探索具有三江源特色的生态保护执法司法协同途径。同时,针对长江园区非法穿越、盗猎盗采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首日,属地法院治多县法院、曲麻莱县法院联合长江源(可可西里)园区国家公园管理委员会作出司法保护令,以严禁违规进入核心保护区、严禁猎捕杀害野生动植物、严禁破坏生态系统等八项禁令明确生态保护红线,以司法强制力守护三江源的原真性与完整性。

   宣讲人员结合牧区典型案例,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核心条款,重点阐释分区管理、生态补偿等与牧民权益密切相关的制度设计。同步设立流动咨询点、发放双语手册,将法律条文转化为“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生活指引,推动这部“绿色法典”走出纸面、走进牧区群众日常生活。通过这种接地气、有温度的双语普法宣讲,引导广大牧民群众厘清生态保护的法定责任,明晰管护员巡护履职的法治价值,划定经营开发建设的法律底线,打通法典落地基层“最后一公里”,让生态法治意识如同三江源涓涓活水,浸润牧区生产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此次巡回宣讲活动,是青海高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我省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的具体行动,也是持续深化执法司法联动,共护国家公园的具体举措。下一步,青海高院将继续指导基层法院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和巡回普法,推动形成三江源生态保护协同联动新格局,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担负好国家公园司法保护的源头担当,为守护“中华水塔”永续安澜贡献司法力量。

(青海高院)

责编:史廷义

复核:江源

监审: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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