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法官与当事人现场核实水杉存活情况。)
8月18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某公司诉称,其向被告某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购买并由被告负责种植、养护的水杉出现大片枯死,请求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为查明案件事实,承办团队赴水杉栽种现场,组织当事人逐棵核实水杉存活数量,并参照周边同类水杉长势进行比对,为案件审理夯实事实基础。
本报记者 陶琛 本报通讯员 彭晶晶 邓颖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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