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与诉前诉中调解委员会合力化解了一起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引发的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
2023年某日下午,小洪(化名)与妻子小莉(化名)在家中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争执过程中小洪殴打小莉致其受伤,经鉴定,小莉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事发后,小莉选择了报警,小洪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小莉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洪赔偿人身伤害赔偿金。
立案审查阶段,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调解员联系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告知小洪使用家庭暴力解决夫妻矛盾是错误的、违法的,从法理和情理方面向小洪讲明利害关系,若能够进行赔偿并取得对方的谅解,刑事量刑方面也会从轻。但由于双方就赔偿争议较大,调解陷入僵局状态。调解员决定暂停协商,待双方当事人情绪稳定之后,再行调解。
为了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刑事案件承办法官得知情况后,从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两方面向双方展开释法明理,并就当事人对赔偿款意见不一的问题,讲事实、摆证据,劝说小洪积极对小莉进行赔偿,不但可以得到小莉的谅解,刑事案件也可以从轻处罚。
在调解员和法官的共同调解下,小洪与小莉达成民事赔偿调解协议,小洪愿意赔偿小莉20000元人身伤害赔偿金,并现场履行了给付义务。
最终,法院鉴于小洪在刑事案件审理阶段主动赔偿小莉损失并取得谅解,判决小洪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下一步,城中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依法惩处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准确把握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的关系,因案施策着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辖区法治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本文作者:城中区法宣
责任编辑:史廷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