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法院了,要不是你们,我以为这些辛苦钱再也拿不到了。”申请执行人韩某激动地说道。
在申请执行人董某等35 人与被执行人张某租赁合同纠纷申请强制执行一案中,法官秉持“法律讲透、措施用尽、压力给足”的原则,一边积极查控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一边向该被执行人释法析理,敦促其主动履行,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需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慑于法律威严,张某明白了主动履行义务的好处和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主动将执行案款共计44450元交到法院,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申请执行人张某等5人与被执行人寇某劳务合同纠纷和申请执行人刘某、宋某与被执行人寇某借款合同纠纷申请强制执行两案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寇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经网络查控和实地调查,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由于寇某常年在外务工,不知去向。执行干警考虑到被执行人寇某有多件案件均已进入执行程序,遂多次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耐心细致地开展释法工作,同时以善意文明执行为出发点,充分权衡案情及当事人实际情况,促使被执行人合理制定还款方案、分批次履行,最终寇某先后分批次将案款70766元足额交至法院,两案均得以圆满执结。
下一步,湟源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小案不小办”的理念,持续保持执行工作高压态势,不断完善执行举措,在“小标的”及其他涉民生案件上持续攻坚发力,用足用尽执行措施保障民生“温度”,以干警的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需求,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不断迈进。
本文作者:祁晓斐
责任编辑:中廉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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