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官对证据采不采纳、证明力大小,是必须在判决书里说明理由的。如果交了证据,判决书里既没采纳也没说不采纳,更没给理由,这其实就违反了程序。你是完全可以提出异议的。
那具体该怎么做呢?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如果你还在判后答疑阶段,去找法官沟通时,别只说“我的证据没被采纳”。要具体、清晰地说:“法官您好,我提交了XX证据(比如哪年哪月的聊天记录,证明了什么),但判决书里没提到它,也没说明不采纳的理由。根据相关规定,您是需要说明理由的,能否请您解释一下这份证据为什么没被考虑?”你这样一说,既点明了具体问题,又提到了依据,法官就会明白你是有备而来的,会更重视。
第二种,如果你要上诉,在上诉状里一定要把这一点写清楚。可以这么说:“一审判决遗漏了对某某证据的审查,既未认定其证明力,也未说明不采纳的理由,违反了证据规定,导致事实认定错误,请求二审法院纠正。”二审法官看到你这么明确地指出问题,就会特别关注一审的证据处理是否得当。
另外,有两个动作你提前做了,维权会更有底气:
一是证据提交时,务必留好记录。让法院出具接收清单,或者线上提交的截图一定要保存好,防止后续说“没收到”。
二是在提交的证据材料上,最好用笔标出关键部分。比如聊天记录里哪一句是关键,用横线划出来,让法官一眼能看到重点,也方便你后期指出:“这份关键内容,判决书里没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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