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撰写社情民意:不是“没案子、废话”而是“职业所需”

来源: 说法面对面头条号  日期:2025-04-20 12:58:37  点击:次  分享到:

笔者昨天写了一篇《建议律师出庭使用徽章代替传统律师袍》的社情民意,引发了网友们的关注和评论。有某一个网友两次评论:“你是闲着蛋疼,没案子吧?赶紧找案源去”、“你有时间去声援一下那个挨打的律师吧!废话一大堆,说一些无关紧要的事。”当笔者看到这样的讽刺评论,心中难免会有点怒火与心酸。

试想,律师撰写社情民意文章遇有人嗤之以鼻,抛出"没案子就多找案源,少些废话"的冷箭。这种认知的偏差,不仅是对律师职业价值的误读,更是对法治文明根基的动摇。当公共讨论被矮化为功利算计,当专业建言被贬斥为"废话",我们失去的不仅是法治进步的可能,更是社会理性对话的空间。

 

笔者作为一名律师,积极参与社会建设讨论而是镌刻在职业基因中的使命,《律师法》赋予了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重使命。作为一名政协委员,几年间笔者撰写的社情民意,其中《同种漏罪量刑司法解释建议》被农工党中央办公厅采用;《探索实行胜诉退费制度,助力营商环境建设》等得到湖南省、市政协及相关部门的采用,湖南省2024年5月起全面实行“胜诉退费”机制,真正惠及了群众。笔者无论作为律师还是政协委员通过社情民意文章揭示法律漏洞、推动制度完善时,正在履行比个案代理更深远的社会责任。

一个社会对律师公共参与的态度,折射出其法治文明的程度。在美国,律师出身的总统占比超过60%,他们的公共参与深刻影响着国家走向;在我国,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比例逐年上升,成为立法协商的重要力量。这种现象并非偶然,而是法治社会的必然选择——律师的专业视角、理性思维和实践经验,正是公共决策不可或缺的"校正器"。

反观那些讽刺律师"多找案源"的言论,其暴露的是对法治精神的隔膜。当公共事务的讨论被物质利益主导,当专业建言被嘲讽为"废话",社会将陷入"重诉讼轻治理"的恶性循环。正如司法部所言,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鲜明特色",这种特色的丧失,意味着法治社会的根基将被掏空。

在这个信息过载的时代,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理性的声音。律师的社情民意文章,不是"废话",而是法治社会的"晴雨表";笔者的公共参与,不是"不务正业",而是社会进步的"助推器"。当某些人嘲笑律师"没案子"时,不妨问问自己:一个没有律师参与公共事务的社会,是否真的能走向良法善治?当法治的星辰坠入尘埃,我们失去的不仅是法律的温度,更是文明的高度。让我们摘下功利的眼镜,重新审视律师公共参与的价值——这不仅是对律师职业的尊重,更是对法治信仰的坚守。(文/湖南君杰律师事务所许小军)

本文作者:许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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