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王蓉)为正确办理非法占用耕地案件,依法保护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占用耕地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2026年5月18日起施行。
据悉,《规定》立足体现民法典、刑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三大诉讼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精神,遵循立法本意,在现有法律规定范围内,确保司法解释符合立法宗旨和目的,遵守司法解释制定规范,并将实践证明正确、有效、必要的处置方式和争议解决方式纳入司法解释。
《规定》共二十一条,是一部集行政、民事、刑事、公益诉讼审判和检察、执行等内容于一体的综合性司法解释。其中,《规定》明确了非法占用耕地的行政法律责任主体、行政机关对新建违法建筑的制止权以及行政处罚的追责期限,依法追究非法占用耕地行为人的行政法律责任;明确了非法占用耕地合同的效力及相应法律后果,依法追究非法占用耕地行为人的民事法律责任;明确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行为方式等,依法追究非法占用耕地行为人的刑事法律责任;明确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以及起诉期限问题,充分保障当事人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完善了案件审理和裁判方式,明确执行标准,切实维护农民合法的用地权益;科学划分了行政赔偿责任,实现对行政机关的精准监督;明确了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职责,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
下一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办理涉及非法占用耕地行政、民事、刑事、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切实保护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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