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法院:构建“ 以‘刑’扶正·‘递进式’审判”工作机制

来源: 中廉法治网  日期:2025-04-08 09:58:51  点击:次  分享到:

  自古以来,中医素有“扶正固本,正气存而内邪不可侵”的治疗理念,唐代中医名家孙思邈也提出,“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简言之,“扶正固本”就是通过扶持人体的正气以实现巩固生命的根本,根据病患的具体情况对症治疗、靶向用药,损者益之、虚者补之,达到正复邪退的目的。刑事审判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国家刑罚权的唯一路径,“扶正固本”同样也是刑事司法“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原则的涵射和体现。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依法、妥善审理每一起刑事案件,做实、做细、做好定分止争和矛盾化解等工作,从案件办理“小切口”延伸职能到刑事审判全过程、各领域,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繁荣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大通法院结合刑事审判任务和基层治理需求,通过对近年来审理的刑事案件从类型、特点等方面逐案研究分析、总结归纳,创新将中医“望闻问切”“扶正固本”理念借鉴、运用到刑事审判中,探索建立“ 以‘刑’扶正·‘递进式’审判工作机制”,从“坐诊把脉防未病”“依托审判解纷争”“靶向用药除已病”“透过办理看治理”“发挥职能促发展”五个层面,为刑事审判工作的推进和落实提供了思路和指引,明确了目标和方向,制定了措施和办法。

  “ 以‘刑’扶正·‘递进式’审判”的基本内涵是,人民法院在依法行使审判权,落实证据裁判、罪刑法定,发挥刑罚惩治和预防犯罪功能的同时,还要牢固树立“法、理、情”相统一的裁判思路,深入分析、掌握刑事犯罪态势、矛盾纠纷成因、社会治理重心等核心问题,根据个案的性质、特点等,主动发挥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审判智慧,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等手段,教育、疏导等办法,有效预防犯罪、全力定分止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具体到实际工作中,就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把“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和办案意识注入每一起案件,既着眼于解决现实矛盾,又着眼于实现长治久安,对个案中发现的问题、难点、堵点,分别选择“法官寄语”“司法建议”“回访帮教”“模拟法庭”“宣传发动”“协同参与”等不同路径进行“治疗”“预防”,特别是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矫治、电信网络犯罪打击惩治、基层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不断强化精准判断形势,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敢做善为、善作善成,探索完善社会治理的刑事司法新思路新策略,扎实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公堂一言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人民法院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下一步,我们将牢固树立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刑事司法理念,增强“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责任意识,坚定信心、实干争先,深入推进“ 以‘刑’扶正·‘递进式’审判工作机制”,把犯罪惩治同权益保障、维护公平同规范程序、实现正义同提质增效、依法审判同优化治理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以“刑”扶正、以“刑”明法、以“刑”固本,达到深根固柢、培元强基的目的,努力实现刑事审判最佳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文作者:马媛

责任编辑:史廷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