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沈北新区:小心“上劲咖啡”,有毒有害!

来源: 辽宁沈阳沈北新区人民检察院  日期:2025-05-26 14:45:56  点击:次  分享到:

      近年来,毒品犯罪隐匿性大大增强,经过精美伪装后的毒品摇身一变成零食、饮品、减肥产品等,成为不法分子牟利的工具。
       瓶装饮料变身“上劲咖啡”,能让人在夜场摇头一宿都不累,成为夜场圈的新宠。2025年4月15日,方某某因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该案件再次敲响禁毒防毒警钟。
       夜场“提神饮品”竟是“液态毒品”
      在沈阳某夜场圈,一款每瓶150元的“上劲咖啡”悄然流行。2025年4月,随着被告人方某某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获刑7个月,这一披着饮料外衣的新型毒品终于揭开神秘面纱。
       2024年6月15日,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分局禁毒大队接到举报称,有人高价购买了“上劲咖啡”使用,咖啡内疑似含有药物,禁毒大队接此线索后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调查。
      经侦查,在朋友圈售卖“上劲咖啡”正是方某某,其声称“喝完在夜场摇头一宿都不累”。
       2024年6月11日、6月14日,方某某先后两次以每瓶150元的价格,通过他人微信收款码向闻某某销售“上劲咖啡”2瓶,并通过跑腿送货至闻某某指定地址。           
        2024年6月27日,方某某又以总价250元的价格,通过他人微信收款码向王某某(另案处理)销售“上劲咖啡”2瓶和“神仙水”1瓶,再由王某某销售给高某。
    “6月11日那次我在日租房里,拿出了两板美莎药片,用打果汁的机器把药片打成面状,放进了瓶装的咖啡里,做成一瓶‘上劲咖啡’。那个人6月14日又找我买,当时我在夜场,我去药店现买的美莎药片,之后又买了一瓶咖啡,用瓶子把药片碾成面状掺到咖啡里。”方某某回忆作案场景时这样说。
      方某某6月27日的作案手法与6月14日相似,其也在夜场,去药店购买美莎药片用啤酒瓶碾压成粉末掺入咖啡中,“神仙水是像口服糖浆一样大小的瓶子,里边是一种原液,经过多次稀释,就变成神仙水了。”
       案发后,警方先后从闻某某、高某处扣押方某某销售的“上劲咖啡”并送检,经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物证鉴定中心鉴定,结合专家论证,该“上劲咖啡”添加了“右美沙芬”化学成分,属于有毒有害食品,服用该饮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值得警惕的是,这类新型毒品犯罪呈现三大特征:低成本高利润,每瓶成本不足 20 元,售价却翻几倍;隐蔽性强,利用正规食品包装掩盖犯罪;靶向性传播,集中于娱乐场所年轻群体。另外,方某某在供述中提及的 “从不用自己的收款码交易”,犯罪手段的反侦查特性进一步增加了打击难度。
      从“食品犯罪”到“毒品犯罪”的认定边界
      2025年3月31日,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方某某提起公诉。在检察官提审期间,方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方某某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方某某案发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
      法院审理认为,方某某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方某某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本案审理中,一个关键法律细节引发关注:方某某犯罪行为发生于2024年6月,而同年7月1日起,右美沙芬单方制剂(包括注射用氢溴酸右美沙芬、氢溴酸右美沙芬片、氢溴酸右美沙芬胶囊等)已被列为第二类精神药品,纳入毒品管制范畴。这意味着,若犯罪行为发生在列管之后,其罪名将从“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升级为更严重的 “贩卖毒品罪”。
      这一法律适用差异凸显了新型毒品治理的时效性特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我国对列管药品实行“目录动态调整+用途严格管控”机制。合法医疗用途的药品一旦流入非法渠道被滥用,即可能转化为毒品。
本案承办检察官表示,新型毒品犯罪往往游走于药品与毒品的灰色地带,准确把握法律管制节点,是定罪量刑的关键。


                                                                    承办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审查案件材料
   “全链条防控”治理体系已然形成
      面对新型毒品犯罪的升级态势,司法机关正打出“打击+预防+科普”组合拳。
       在刑事打击层面,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犯罪,严格审查起诉、证据补强等。根据最高检新闻发布会数据显示,2023年1月至2024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毒品犯罪6.1万余人,同比下降14%;起诉毒品犯罪6.5万余人,同比下降33%。从检察机关办案情况来看,近年来毒品犯罪数量总体呈现下降态势,国家禁毒工作成效显著。
       针对不法分子通过寄递渠道实施贩运毒品犯罪问题,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寄递毒品犯罪的惩治力度,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罪名进行严厉打击。
      针对当前非接触式毒品犯罪、新型毒品犯罪等新情况新特点,各地探索研发毒品案件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增强监督线索发现、识别、分析、处置能力,提升毒品案件办理质效。
       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持续加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深挖毒品犯罪线索,积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及时追捕追诉漏罪漏犯,切实增强打击效果。
      在行政监管层面,药品监管部门强化对列管药品的流通管控,例如右美沙芬制剂已实行“处方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并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管理、使用麻精药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最高检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检察意见建议,推动强化医疗行业麻精药品监管工作。
      在社会共治层面,多地开展“新型毒品进社区、进校园”活动,推进禁毒宣传教育走深走实,通过模拟展示、案例解析等方式提升公众识别能力。各地也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禁毒知识普法力度,通过禁毒法治宣讲、实时互动、庭审观摩、拍摄禁毒题材短视频等,提高禁毒法治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本案承办检察官表示,对新型毒品的“零容忍”需要全民觉醒。从“邮票”“糖果”到“咖啡”,毒品的伪装不断翻新,但危害本质从未改变。正如本案揭示的,一瓶看似普通的饮料背后,可能是一条侵蚀健康、破坏家庭的黑色产业链。在毒品犯罪日益隐蔽化的今天,唯有筑牢“法律严惩、监管严密、公众警觉”的三重防线,才能让新型毒品无处遁形。请警惕,任何超越医学用途的“特殊体验”,都可能是滑向深渊的第一步。
 

 

作者:孙笑天

责编: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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